2016年10月21日,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安徽泓森高科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泓森槐”、“泓森楸”等植物新品种进行了现场实质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安徽泓森高科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植物新品种此前已通过形式审查,此次专家现场实质审查的重点主要是对植物新品种的特异性、稳定性、一致性进行审查。
现场审查专家对安徽泓森高科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植物新品种申请文件进行了审阅,确认了审查的近似品种,按照审查依据进行了审查。现场实质审查过程中,专家组一行前往品种种植基地进行了现场取样、拍照、测量与测试,针对品种的特异性、稳定性、一致性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植物新品种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植物新品种权取得后将有20年的法律保护期,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任何人擅自使用均存在侵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