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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重点培育能源林 加快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

返回列表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8日 09:41:56
  我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优势明显、潜力巨大,“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培育能源林,发展生物柴油和木质燃料发电。能源林所提供的原料产能量要占国家生物质能发展目标的30%以上,加上林业剩余物,力争使林业生物质能源量占国家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的50%以上。这是记者11月24日从国家林业局林木生物质能源办公室举办的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论坛上了解到的。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会上说,国家林业局十分重视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专门成立了国家林业局林木生物质能源领导小组,设立了国家林业局林木生物质能源办公室,拟订了《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确定了一批能源林培育基地,并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包括发展林业生物质能在内的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进行财税扶持,实施弹性亏损补贴、原料基地补助、示范补助、税收优惠等四项政策。

  李育材指出,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比较晚,但发展较快,不少科研院校和企业已进入开发利用阶段,尤其是在生物柴油开发研究和油料树种筛选、良种选择、培育及其加工工艺和设备等方面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林木生物质能源领导小组组长祝列克认为,我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资源优势和潜力明显,我国尚有宜林荒山荒地5400多万公顷,按照初步规划,大约可用15%左右发展能源林。此外,我国有近1亿公顷盐碱地、沙地、矿山、油田复垦地等边际性土地,其中相当一部分可用于发展特定的能源林。“十一五”期间,全国每年可收集的林业剩余物约有2亿多吨,大部可以用来开发林业生物质能源;现有薪炭林300多万公顷和灌木林地4500多万公顷,每年可采集木质燃料资源2亿吨左右;现有木本油料树种总面积超过600万公顷,果实产量在400万吨以上,大都处于荒废状态,如集约化利用,可转化可观的生物燃料油。

  祝列克表示,国家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的科技研发力度,积极开展能源树种良种选育的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大能源植物及培育技术的引进力度,加快研究推广生物质能源的开发技术。并将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作为各级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把能源林培育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科技研发与创新,积极推动国际合作。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国规划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设规模83.91万公顷,原料林全部进入结实期后,将形成年产生物柴油125万多吨的原料供应能力。我国还将重点对木本燃料油能源树种进行良种化,加快现有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丰产栽培示范,在木本油料作物资源集中和培育潜力大的地区布局生物柴油开发项目。在速生树种资源集中区和具有规模培育潜力地区以及林业剩余物集中区,建立林业生物质直燃发电示范工程和林业生物质成型燃料基地,推动以林业剩余物为原料的热解油示范项目开发。“十一五”期间,初步规划以速生短轮伐期能源树种为主,培育改造木质能源林规模147.63万公顷,预计每年可提供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生物质直燃发电的木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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